吴亮律师
在签署主合同时,合同双方可能会为了保障主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另行签署从合同,以期由其中一方先行向对手交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保证。这类从合同即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定金合同”。由于定金具有补偿性与定金罚则等性质,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债务,将无法请求退还该笔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相关债务时,其将会被强制要求双倍偿还已收到的定金。✫✫✫✫✫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咱们平时签那种主合同的时候,有时会顺带搭个副合同,来确保主合同能履行到位。这个副合同就是大家互相先垫点儿钱给对方,这就叫定金合同。有了定金作为保障,咱们就不怕对方违约了。如果给定金的那个人没按照约定办事儿的话那他就不能再要回定金了;反之,如果接收定金的那个人也没按约定办事儿的话,那他得把定金还给人家两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咱们平常说的定金合同其实就是指在我们签主要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主要合同能顺利执行,就要先确定一个金额,由其中一方提前把这个钱交给另一方。这个定金有啥用?它其实就起到个担保作用,让你知道如果有一方要是违约了,没办法履行约定的话,他原来给出的那份定金就不能再要回去;同样地,如果收受那份定金的人也没办法达到承诺的话,那就要把钱还给人家两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