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认定: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即使该种宣传的内容均是真是的,但是如“混同宣传”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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