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受贿犯罪领域,关于以借贷之名披着合法外衣行非法侵吞受贿财物之实的行为,判定其性质隶属受贿还是正当借贷,关键在于审辨研究这种所谓的"借贷"背后是否存在一种实在、合乎情理的原因或依据,以及行为人是否具备切实的归还意愿及实际履行偿还债务的能力。若实际上这种"借贷"的本质乃是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以此为幌子非法攫取他人财物,而根本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归还意图和行动实践,那么大多数情况下这都将被(司法机关)视为受贿行为进行认定处理。例如,当双方法律关系原本并不紧密时,其突然之间无缘无故地向对方巨额借出款项,并且长时间未能实现还款计划,在此种情况之下,高度怀疑此举属于借机索贿的行为,进而被判认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受贿罪里的"借"关键看真假。如果真是拿职务方便帮别人办事,然后用"借"收人家钱,根本不想还也没行动,那这多半就是受贿了。比如明显跟人不熟但突然借一大笔钱,然后老赖着不还,就容易被认定成受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是说到受贿这个事情里面,那种打着“借”的幌子,然后收人家钱财的情况,关键就在于你得弄清楚这所谓的“借”到底是不是真的合理?是不是真的有意愿和能力去还这个钱?如果说这个人真的是靠着自己手里的权力在给别人办事儿,然后用借钱的名义再去偷偷收别人的钱,而且还根本没打算把这笔钱还给别人的话,那基本上就是在干受贿的事儿了。比如说两个人本来也没什么交情,结果突然之间就借出去一大笔钱,而且过了很长时间都没提要还回来的事儿,那这种情况很可能就会被认为是在搞受贿。